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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玉翁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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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公元1057年,开封府太学。

    开封府内城朱雀门东南角这一带,是东京最繁华热闹的地方。这里因为蔡河流过,形成一道优雅的河湾,所以便被命名为蔡河湾。

    蔡河湾这里非常繁华,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商铺建筑,而且更加奇特的是,这里同时拥有着贡院、太学、国子监、教坊、医馆、妓院、赌坊,从上九流到下九流,几乎都挤在这一块区域,独特的风景让这里成为东京最负盛名的地方。

    刚刚步入及冠之年的王俊民,跟着他的同窗好友初虞世,从蔡河湾南岸森严肃穆的学府中缓步而出,不久便迅速融入了蔡河湾热闹的人群中。

    王俊民十七岁就入了太学,成为了这座最高等学府之中的一个太学生。当然,若不是十二年前范仲淹范大人推出的庆历新政,建立锡庆院太学,他现在还指不定在哪里苦读诗书呢。

    太学设有舍斋,只要交足了学费,吃住都在其中。在太学之中苦读了三年,王俊民尚是首次被人拽出来好好游逛这赫赫有名的蔡河湾,一下子便被面前这熙熙攘攘接踵比肩的景象镇住了。在人群中还能看得到很多人和他们一样穿着圆领大袖的白细布衫,这是太学生的太学服。王俊民眼尖地看着几个学子穿着太学服明晃晃地往青楼楚馆走去,不由得替他们窘迫起来,恨不得把身上同样的这套白细布衫换了去。

    但他也知道现在世风如此,在市井间每每还会流传那些缠绵悱恻的才子佳人故事。大多那些不具名的作者,就是他的同窗们。

    “康侯,想什么呢?”初虞世都走出去好几步了,才发现身边的人没有跟上来,不由得回头去唤。

    “哦,和甫,只是想到明日就是上舍考试,我们现在还出来逛,不太好吧?”

    王俊民和初虞世在太学里关系最好,两人不光是同乡,还是舍友。

    “你都学傻了你,出来透透气有助于明天发挥!”初虞世用手中折扇拍了拍他的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王俊民踌躇了片刻,终是不忍扫好友的兴致,举步跟了上去。

    太学之中分三舍,分别是外舍、内舍和上舍。新生入太学便在外舍学习,经过每月一次的私试和每年一次的公试合格,再由学官参考其平日行止,合格者便可升入内舍,成为内舍生。内舍生每两年考试一次,优秀者会进入上舍。而上舍生每两年都可以参加评考,诸多品评都必须达到优等,才可以成为上等上舍生,释褐授官。若是有一门评级为平,则为中等上舍生,免礼部试。再次则为下等上舍生,免解试。

    可以说,在太学之中,外舍、内舍和上舍,直接就把太学的学生分为了上中下三等。而上舍也不是谁都能进的,上舍生几乎是在太学金字塔的最顶端,他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太学之中最优秀的学官典学指导,最好的舍斋,最好的书房,在太学之中,向来都是鼻孔朝天的。

    太学服的白细布衫是一种裳下摆接一条横的男士长衫,全身上下都简简单单,看上去和一般士子的衫没有什么区别,但却在黑色的横之上有着一条不甚清楚的深色滚边。整个东京城的人都知道,只有太学的学生才能穿这种滚了边的衫。而且那一道滚边,还用不太明显的颜色,区分了太学生的等级。

    王俊民低头看着下摆上那道靛青色的滚边,心想他之前是群青色,现在是靛青色,希望在不久之后就能换成看上去低调、但是却代表着上舍生荣耀的鸦青色。

    正胡思乱想着,王俊民也没注意到路人的目光,他们两人本就相貌堂堂,身材挺拔,又身着代表内舍的太学服,极为惹眼。太学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官宦子弟,再不然就是被举荐而来各地数一数二的学子,进了太学内舍,虽然还不是上舍,但也算得上是半只脚已经踏入了朝廷门槛。所以他们两人走在街上,不时就会有或羡慕或嫉妒或敬仰的视线投注过来。

    王俊民跟着初虞世不知道穿过了多少小巷胡同,待他发觉周围已经冷清下来之时,才注意到他们已经到了一个很偏僻的胡同之中。只是这里分明还在蔡河湾附近,因为那吵吵嚷嚷的叫卖声与吆喝声就在不远处清晰地传了过来。

    这个胡同之中倒也有着不少铺子,很多都是卖古董和字画的。因为这一行有着“灯下不观色”的铁律,所以入夜之后就纷纷闭了店,白天的时候应当是很热闹。只是这都闭店了还来做什么?

    王俊民正想发问,就见一家古董店门前还点着灯笼,他只来得及借着那灯笼的晕光看到这家古董店的招牌上写着“哑舍”二字,就被初虞世拽着跨入了店铺大门。

    还未等看清楚店内的摆设,王俊民就已经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甜而不腻,清新高洁,像是把他整个人内心污浊的部分都洗涤了去,令他的心情立刻舒畅了起来。这家古董店真的好奢侈,虽然不知道这熏香是何种香料,但绝对不是廉价之物。

    王俊民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钱囊。他父亲不过是开封府的小小判官,吃俸禄度日,还要上下打点,供他上太学已是极限。更别说他家中还有三个未长大的弟弟,他也要省着点才是。因为铁了心不想买东西,王俊民倒是静得下心来鉴赏店内的古董,一边看一边啧啧称奇。

    店内的布置典雅宜人,各种古董的摆设都恰到好处,没有待价而沽的市侩感觉,反而像是进入到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厅堂。但每一个的古董,看起来都华丽珍贵,价值连城。

    初虞世却没王俊民那种闲心,他立刻冲到了放置文房古玩的地方,挑挑拣拣起来。除了一些玉佩扇子,他们太学生大抵都喜欢这些平日可以用得着的文房之物。再加上古董店中经常会出售一些文人士子用过的文房清玩,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在考试前买来当个好彩头,保佑科科必过,这在初虞世看来可要比考前温书管用得多。

    “掌柜的!今天下午我看到的那个李白用过的云纹白玉笔洗还在吗?”初虞世急吼吼地掏出怀里的银票,“我这回钱带够了!”

    王俊民在一旁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了。虽然这家店看上去挺不错的,古香古色,卖的古董也很有年头,但诗仙李白用过的笔洗也太离谱了吧?不过他也知道好友的性子,是劝也劝不住的,反正初虞世家里有钱,倒也不在乎这点花销。

    只是即便这么想,王俊民也无法对这家古董店的老板产生好感,在对方从内间走出来后,他便移开了视线,不再关注那边的讨价还价,只是漫不经心地扫过一旁的博古架。

    他的视线忽然间被角落里的一个玉人所吸引。他好奇地走了过去,发现那是一个只有大拇指大小的玉翁仲。

    玉翁仲是一种驱邪祛魔的佩饰。翁仲原是秦始皇时期的一名大力士,名阮翁仲,传说力大无穷武力过人,秦始皇令阮翁仲兵守临洮,威震匈奴。阮翁仲死后,秦始皇为其铸铜像,置于咸阳宫司马门外。匈奴人来咸阳朝拜,远远看到该铜像,还以为是真的阮翁仲,皆不敢靠近。

    于是后人就把翁仲铸成铜人或者雕刻成石人,立于宫阙庙堂和陵墓前用以辟邪。渐渐地,世人也开始佩带玉翁仲来辟邪。玉翁仲与司南佩、刚卯在汉代极其流行,同被称为“辟邪三宝”。

    子不语怪力乱神,王俊民本是不信这些,但却觉得这枚白玉翁仲雕刻得极其古朴大方,忍不住伸手拿起来细细端详。

    这枚玉翁仲采用汉代风格为汉八刀,风格古拙凝练。简简单单的几刀就雕琢出来一张青年人的面容,玉光莹润,有股摄人心魄的苍劲刚毅。这枚玉翁仲的穿孔为人字形,从头顶直到腹部,再分两路由腰部两侧出来,呈人字状的红色穗绳也是从头部而下至腰的两侧系一结,这样翁仲悬挂时就可以立着,这种人字形穿孔也是明显的汉代翁仲的标志。

    王俊民爱不释手地摩挲着,这枚玉翁仲许是年代久远,穗绳虽是崭新的,但玉翁仲的身体上面却有着数道裂纹,还有着血丝般的沁色,看上去就像是玉翁仲所流的鲜血,有种说不出的诡异之感。

    “哎呦,康侯你怎么在看这个啊?”初虞世已经买了那个笔洗,抱着个锦盒凑了过来,一看到王俊民手中的玉翁仲,便大呼小叫起来。

    “怎么了?”王俊民皱了皱眉,视线落到了一旁跟过来的老板身上,震惊于对方不似普通人的气质。这人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古服,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黑色的衣袍优雅地垂在脚边,更衬得他面如冠玉,活脱脱就像是古画中走出来的风雅人物。这样的儒雅气质,就算是太学中的太常博士都比不上,但他并未束发,可见还是弱冠之年。

    “这枚玉翁仲传说是会给人带来厄运啊!”初虞世语气夸张地说道,“张师正知道不?就是一直和你竞争内舍学谕的那个人,前阵子不信邪地把这枚玉翁仲买了回去,连连倒霉,连内舍学谕都被你当了,后来只好把这玉翁仲退了回来。”

    内舍学谕是选取内舍生之中最优秀者当之,在学官无暇之时代为指导其他内舍生的功课。王俊民是为着内舍学谕会每个月发银钱补贴才去报名的,从没在意还有谁在和他竞争。不过张师正他倒是有印象,毕竟内舍生之中极其优秀者也就那么几人,都是进入上舍的后备人选,王俊民就算是再不问世事,也知道那几位。

    但重点不是这个,王俊民没理会初虞世的劝阻,直接向一直没说话的老板扬手道:“这枚玉翁仲怎么卖?”

    那老板淡淡一笑,道:“你朋友都说这枚玉翁仲会给人带来厄运,你怎么还要买?”

    “是真的会给人带来厄运?”王俊民拧紧了眉,他本来以为这老板能把一个看起来普通的笔洗都吹成是诗仙用过的,自然会巴不得地把这玉翁仲卖掉,编造各种离奇古怪的来历。

    那老板却没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徐徐道:“玉本为石,聚集天地灵气而生成玉,经过匠人精心雕琢为饰。佩玉可辟邪,这也是因为玉器上聚集了天地灵气。而为主人挡过灾的玉器,往往会因为灵气耗尽而有裂痕甚至破碎。玉是有灵性的,但反之就也有邪性,碎玉很容易招惹些不好的东西。”

    他没有说这枚玉翁仲会给人带来厄运,可每个字都在暗示。

    王俊民低头看着手中的玉翁仲,他知道翁仲上面的那些裂纹不是玉本身自己所带的石纹,而是真正的裂纹,甚至连沁色都沁入得很深。

    可就是很喜欢怎么办?玉器与人也是要看缘分的,在这间满屋子都是名贵古玩的店里,他就这么视线一扫,就独独看中了它,就是想要占为己有,好像天生就该是自己的东西。

    “这玉翁仲怎么卖?”王俊民开始琢磨着自己可以动用的钱财有多少,他当了内舍学谕之后,倒是有了一部分补贴。

    老板微微一笑,便随意道:“你既然想要,就拿走吧。好好待它即可,若真是厌弃了,切不要随意丢弃。”

    王俊民欢喜地道了谢,立刻就把这玉翁仲挂在了腰间,觉得今晚当真是出来对了。

    初虞世在出了哑舍后,忍不住埋怨几句,直说那玉翁仲邪门得很,让他小心谨慎。

    但王俊民浑然不以为意,既然喜欢一件东西,自然是要连它的所有都一起喜欢。

    不管是优点,还是缺点。

    二

    翌日的上舍考试,王俊民感觉不错,交了卷子,就知道自己定是能进上舍了。倒是一旁的初虞世趴在桌子上唉声叹气,显然是没有底气。

    王俊民思考着自己的人生规划,他今年入太学上舍,一年必然是无法结业的,今年的科考定是赶不上了。好在科考现在是两年一届,他可以等两年后的那一科。

    一边思索着一边收拾书桌上的文房笔墨,王俊民感觉到有人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一抬头才发现是张师正。后者正神色阴晴不定地看着他腰间,显然是认出了那枚玉翁仲。

    两人虽是竞争关系,但却从未说过话。王俊民也不知如何与他打招呼,而张师正也没多做停留,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之后便转身离去。

    “康侯你没事吧?今天考试没发挥失常吧?”初虞世走过来关心地问着,在发现好友如常的脸色后,才放下心道,“没出什么意外就好,唉,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看中这玉翁仲了呢?”

    “你答得如何?”王俊民知道自己这好友最喜欢唠叨,若是不转移话题,恐怕让他说个一刻钟都不会停的。

    “说不准。”初虞世叹了口气,用折扇敲了敲手心,垂头丧气道,“算了,若是进不了上舍,我就回家去学医。要知道我是最喜欢看医书的……”

    王俊民拍了拍他的肩,也觉得很无奈,人真的是各自有命。

    没过多久,内舍提升至上舍的人选就张榜公布了。王俊民果然是被录取为上舍生,而初虞世的名字却没有出现在榜上。王俊民还注意到,张师正的名字就在他的旁边,可见学官对他们两人的评价相差无几。

    能搬入上舍,又离自己的计划近了一步,王俊民自是欣喜。但与好友初虞世分开,便把这股喜悦冲淡了几分。初虞世却满不在乎,说家里还让他继续念太学,他学医的理想又被继续推迟了下去。

    上舍生都有自己独立一间的舍斋,换了鸦青色滚边衫的王俊民少了他人干扰,越发刻苦学习,在上舍这一届中隐隐有独占鳌头之势。只是他甚少在上舍中交游来往,声望倒还不如张师正。

    王俊民也不以为意,他闲暇时顶多被初虞世叫出去喝喝茶,回家中看望下父母和弟弟们,甚至连上舍学谕都没和张师正竞争,完完全全投入到经史典籍之中,几乎忘我。一晃一年多就过去了,马上就要到两年一届的上舍评考了。

    要知道上舍评考的那些判卷夫子,都是朝中重臣,只要在评考的试卷上发挥出色,给他们留下印象,那么当他参加即将到来的科举考试时,便会得到莫大的帮助。太学中人心中都有着默契,每次在科举前举行的太学上舍评考,就相当于小科举,能取得名次者,只要不发挥失常,在科举之中定能榜上有名。

    王俊民越发地努力起来,每晚都在学斋中苦学到最后。

    这一晚,他刚作完一篇文,揉了揉干涩的双目,习惯性地用酸痛的右手摩挲着腰间的玉翁仲。

    这已经是他的下意识动作,自玉翁仲买来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离开过他半步,每当手指碰触着那润泽光滑的玉质肌理,都会让他烦躁疲惫的心情立刻安定平和下来。就好像无论他学到多晚,总有一个人在陪着他一样。

    王俊民闭上了双目,用手指尖感受着玉翁仲的刻痕。这么好的一件玉饰,居然被人诬陷为会给主人带来厄运?事实上他自从佩戴起玉翁仲后,顺利考入上舍,父亲的官职不能说高升,但也足够一家人花销了,可以算得上人生一帆风顺了。

    想着想着,几天都未好好休息的王俊民就这样睡了过去,直到右臂突然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

    “啊!咳咳!”王俊民从梦中惊醒,却惊愕地发现他居然身处火海之中,刚刚让他醒过来的那种痛楚,正是火舌舔到他右臂袖袍而引起的。他急忙四处拍打着,倒在地上打滚压灭了身上的火,右臂的疼痛和仿佛置身于地狱熔岩的温度,让他清醒地认识到这并不是在做梦。他想高声呼叫,可一张口就被浓烟呛得直咳嗽,很快就有了窒息的感觉。

    怎么会这样?他只是睡了一小觉,怎么醒过来就要被活活烧死了?

    该不会他还是在做梦吧?

    意识逐渐地远离,昏昏沉沉间,王俊民隐约感觉到有个人正拼命地扯着他往屋外逃,但那人的力气委实也太小了,当真是在如蜗牛般挪动。

    会是谁?难道是学斋之中的同窗?但他记得就只有他在学斋熬夜苦读。

    王俊民手脚酸软,没有一丝力气,觉得自己就是个累赘。他想张口让那人不用管他先走,可却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就陷入了黑暗之中。

    三

    “哎呀,康侯,你要看开一点,太学的主簿大人都不追究你的责任了,你好好养伤。”初虞世心有余悸地看着躺在床上静养的王俊民,那么大的火灾,自家好友只是伤了右臂,可真是死里逃生。

    不过看着他如死寂般的表情,初虞世叹气安慰道:“你右臂烧伤,虽未伤到筋骨,但上舍评考和下个月的科举也都参加不了了。别在意,你还年轻,两年后还有机会嘛!”

    “都是我的错。”王俊民闭了闭眼,他的喉咙因为吸入了大量浓烟而声音嘶哑。他倒是不甚在意缺席考试,一个人若是从生死边缘挣扎了一回,对其他事情自然就会看淡许多。虽然刚刚来看望他的主簿大人风趣地说他们终于可以借此机会重建舍斋了,但差点酿成大祸的王俊民依旧懊悔不已,他下意识地握住了放在枕边的玉翁仲。

    了解他的初虞世眼珠子一转,严肃地沉声道:“其实康侯,这事我总觉得有古怪。学斋当时只有你一人,若是你书桌上的那盏油灯所引起的火灾,那么你又怎么可能只伤到右臂?早就变成焦炭了。”

    “只有我一人?”王俊民一怔,连忙追问道,“我记得是有人救我出去的,那人怎么样了?”

    “啊?你说张师正啊?他没什么事,据说他冲进去时是在学斋门口发现你的,只燎了些发梢袍角罢了。”初虞世的言语间满是怀疑,“康侯,不怪我多想,上等上舍生就只有一个名额,只有你和张师正有能力竞争。会不会是他下手暗害你?让你受伤不能参加评考,最少也能让你受惊扰乱你心神,后来又见火势严重,才冲进去救你的?否则他怎么就那么巧大半夜的还在?”

    门口?不是桌子旁边?王俊民愣了愣,才迟一步发现好友正兴致勃勃地进行阴谋论,不禁轻斥道:“和甫,你别胡说。这次多亏了张兄,我伤好后也要去拜谢于他。”

    初虞世讪讪地笑了笑,视线落在了王俊民左手之上,惊道:“我知道了!定是这枚玉翁仲,你才这么倒霉的!快点扔了它吧!”

    王俊民的左手一震,随即不自然地笑了笑道:“瞎说什么呢?我累了,你也快些去温书吧,内舍考试就在这几天了。”

    打发了初虞世离开,王俊民却并未休息,而是低头看着手中的玉翁仲。

    也许是在火海中他在地上打滚的缘故,也许是因为靠近了火焰承受不了的高温,玉翁仲上的裂痕更多了。那些像极了鲜血般的沁色,更让玉翁仲看上去狼狈不堪。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枚玉翁仲,甚至连上面原本的裂纹有多少条,哪里有,闭着眼睛都能记得起来。指尖在伤痕累累的玉翁仲上划过,王俊民还是把它重新拴回了腰带上。

    这一年的上舍评考,张师正得到上等评价。

    王俊民一直想去当面感谢张师正的救命之恩,但又怕影响到他温书,所以一直等到科考结束之后,才提着谢礼到了他的舍斋登门拜访。

    其实张师正的舍斋,就在他的斜对面,但王俊民却是头一次敲门。

    张师正开门的时候,王俊民就看到了他正在收拾东西,并不是回家暂住的架势,而是把书架上的书籍都一摞摞地放进箱子里。

    “你这是……要搬走了?”王俊民下意识地问道,随即回忆了一下张师正的字,扬起了笑容道,“恭喜不疑兄,此次定能金榜高中啊!”这样仔细地收拾东西,不是考砸了以后不再念太学了,就是考得太好了以后也不用念了。王俊民虽然不善于言辞,但自然也不会认为张师正考得很差。

    开玩笑,上等的上舍生,又怎么会考得很差?一想到自己连去参加考试都做不到,王俊民就不由得黯下了神色,但还是强打起精神,诚恳道谢:“当日多亏不疑兄相救,前几日怕太过叨扰,所以今日才来致谢。”说罢就把谢礼递了过去。

    张师正自然推辞,婉拒道:“救人乃义不容辞,就是换了其他人在里面,我也是要救的,康侯不必如此。况且我发现康侯的时候,你已经在门口了,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门口?”王俊民一呆,初虞世之前和他说过这事,他以为好友记错了,没太在意。但此时这当事人再次提起,让王俊民不得不疑惑。

    难道那个人是他自己在火海中产生的幻觉?主簿大人也没说还有其他受伤的人,在那样的火势之下,若是有其他人救他,肯定也少不得会被火烧伤。

    王俊民压下心中的疑惑,坚持要求张师正收下谢礼。其实他们都是读书人,送的也不是金银之物,而是几本王俊民特意淘换来的孤本。说值钱也不太值钱,但却是有钱也买不来的。

    张师正推脱不掉,只好勉强收下。他的眼角余光扫到王俊民腰间的玉翁仲,状似闲聊地叹道:“康侯,你别嫌我多言,这玉翁仲我也不信邪戴过一阵,当真是诸事不顺。有次在街上差点被受惊的马车撞上,若不是那马正好被石头所绊,先行摔倒在地,我说不定就会被那匹疯马踏断了脖颈。”

    张师正一边说一边惊魂未定,显然也是无比后怕:“如今你虽然侥幸捡回来一条性命,但终究是误了这次的科考。以往太祖朝每年一科,到真宗朝两年一科,往后说不定还会三年一科甚至更长。”

    王俊民抿紧了唇,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好这时又有其他同学前来拜会,张师正的人缘在太学中是最好的,王俊民却觉得没有办法融入到他们的那个圈子里,索性告了辞。

    回到自己的舍斋,王俊民摸着腰间的玉翁仲,手指在触到上面的伤痕时,脑海中却闪过刚才张师正说的话,心中不免有些郁结。

    这玉翁仲伤成这样了,也不适合每天都戴着了吧。

    最后怜惜地摸了一下玉翁仲,王俊民把它放进了一旁的漆盒里,浑然没觉察那本来玉色莹润的玉翁仲,瞬间黯淡了下来……

    随后的科考殿试成绩公布,张师正擢甲科,赐进士及第,但却没当上状元。他们的学长刘辉摘了魁首。

    这位今年才二十七岁的学长,在太学之中也是个传奇,他行文辞藻靡丽,堆砌典故成风,被世人所追捧,在好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京城名士。但上一届主持进士考试的知贡举欧阳修对这种浮靡文风深恶痛绝,他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据说在那届科考中,欧阳修评阅文章,卷子虽是糊名的,但他立时就认出了刘辉的文风,拿着朱笔从头批判到尾。名落孙山的刘辉毅然辞了太学,回乡苦读,体验民间疾苦,行文日渐成熟朴实,终于在今年被御试考官欧阳修大加赞许,一举得魁。

    王俊民得来他人誊抄的状元文章,反复研读数遍,也自愧不如。

    初虞世参加内考的名次也不算太理想,他便退了太学,回家去念医书了。旁人都觉得他太傻,但王俊民其实在心底里微妙地羡慕他。

    可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并且坚定地做下去,某种程度来说也是非常了不起的。

    王俊民心无旁骛,愈发苦读。只是这回并不死读书,而是在温书之余,尽可能地走访更多的地方。《荀子·儒效》曰: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他渐渐地身体力行地体会了书中所说的那些话语,而并不是单单从字面上来理解。

    四

    一晃又是两年,此次的上舍评考自然是王俊民这个唯一上等上舍生,而后的嘉祐六年辛丑科举在众人期待中到来。

    已经二十五岁的王俊民在太学中已经算是年纪颇大的了,若他今年再不中举,那么就要从太学退学,当个无关紧要的师爷,或者是留在太学中当一名普通的学正或者学录,领取微薄的俸禄。家里的弟弟们已经长大,需要花销的地方日益增多,他已经不能再给家里增添负担了。况且他一直借口苦读诗书,并未娶亲,也是因为这彩礼钱家里恐怕都拿不出来。

    收拾考场用具时,王俊民翻开了漆盒,看到了那枚被他遗忘许久的玉翁仲。拿在手中把玩片刻后,终是把它拿了出来,放进了文具漆盒之中。

    会试如同王俊民所预料的一般一帆风顺,答完试卷之时,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榜上有名,至于名次高低那真的是需要上天安排。

    在舍斋狠狠睡了两天,在殿试名单尚未公布之前,王俊民出门打算回家看看。只是在他出门后却忽然觉得,每个路过他身边的人,都隐约对他指指点点。他向来都独来独往,自是不会在意他人眼色,可这太学中几乎他遇到的所有学子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他也难免疑虑地放慢了脚步,渐渐地议论的声音也陆续传到他的耳内。

    “有人传言这王俊民就是本科状元!”

    “也许呢,王康侯可是太学上舍的第一人呢!”

    “那也不对了吧……这金榜还未出,这等传言就四散开来,我看是有人八成不想让他中举。”

    “也是,若是知贡举大人为了避嫌,或者会觉得王学长故意为自己造声势,当真会把他刷下去啊!”

    “可不是?这次辛丑科举的知贡举是王安石王介甫大人,最看不惯那等沽名钓誉之人,这回可有人要惨喽!”

    王俊民听着那一声声或羡慕或厌恶或冷嘲热讽的话语,就像是被人在脑后当空打了一拳,脑海中“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差点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咬紧牙根,才没在他人面前出丑,勉强地一步步转身踱回自己的房间。

    浑身冰冷地呆坐在书桌前许久,王俊民才举手抹了一把脸,发觉手心湿润,也不知道是脸颊的汗水还是手心的。

    不遭人妒是庸才,他自然也是懂得这样的道理。但问题绝对是出在他身上,否则又怎么会只传他的流言,而不去传其他人的?

    两年前的上一科,张师正和他现在的情况差不多,可完全没有人会给张师正下绊子。

    所以……一切成空吗……这样的情况,正常人都不会让他中进士吧?

    几年来一直压抑在心底的巨大压力彻底爆发,王俊民几乎是在这次科举孤注一掷。将近二十年的苦读终究要白费了吗?也许是他的错觉,屋外的议论声好像更大了一些,吵得他头昏目眩。

    精神崩溃的他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恨,起身拂袖扫落桌上的文房清玩,一时间叮当噼啪的脆声接连不断地响起,倒是让屋外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王俊民呼哧呼哧地重新跌坐在椅子上,眼角余光看到一枚熟悉的玉翁仲打着转滑到了他的面前。

    人在脆弱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要怨天尤人。王俊民一下子就想起了这枚玉翁仲的厄运传言,又想起了自己这两年什么事都没出,就在科考的时候把它放进了文具漆盒,结果……结果现在就成这样……

    虽然知道这种事和玉翁仲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若是人人都总能保持理智的话,就没有“迁怒”这个词存在了。

    王俊民弯腰抓起地上的玉翁仲,正想要泄愤似的往墙上砸,但手心碰触到润泽细腻的玉石,那种早已忘记的触感立刻让他清醒了过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张开五指,低头看着静静躺在他掌心的玉翁仲。

    玉翁仲的穗绳已经脏污,还带着焦黑的灼烧痕迹。自从那次火场之后,他都没想起来更换它上面的穗绳。王俊民怀念地摩挲着玉翁仲,感觉着那本来冰凉的玉质渐渐与他的体温变得一致。

    也许是刚刚掉在地上的缘故,记忆中的裂纹又多了几道。王俊民微微一叹,激荡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下来,把文具漆盒捡了起来,先是把手中的玉翁仲重新放了进去,又把散落一地的物事收拾了一遍。

    也罢,他还是离开吧,留在这里岂不是丢人现眼?学官们恐怕看到他也会不自在,等金榜公布后再来向他们告辞吧。

    真是……可惜了主簿大人的厚望……

    灰溜溜地收拾完包袱,王俊民顶着众人的目光回了家,闭门谢客,蒙头大睡。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几日,到了发榜那天,他听着沿街此起彼伏的报喜声鞭炮声铜锣声,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院门口的鞭炮声大作,居然有人在冲着他的院门高声贺喜道:“中了!中了!大少爷中了!”

    一切都发生得太过突然,等王俊民彻底回过神时,他都已经考完殿试,游完街喝完酒,不知道是几天以后了。

    “康侯,你可算是醒了?”初虞世取笑道,他倒是觉得好友真是太好玩了。不过换位思考,若是他今日也能这般荣耀,恐怕表现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

    “我……我真的中了状元?”王俊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但隐隐约约的记忆中,确实是有着在殿前谢恩,以探花使的身份和同榜二位少年在名园探采名花,到杏园参加探花宴。觥筹交错的情景就如同一幅幅模糊不清的画面,让酒后宿醉的他难以把它们都串联起来。

    “是是是,一甲第一名,不是状元能是什么?王魁首!”初虞世递过去一碗刚熬好的醒酒汤,笑眯眯地打量着这新科状元郎,“这次还真多亏了临川先生,若不是他看中了你写的文章,一力推荐,恐怕这状元也危险。”

    王俊民一口喝掉那微苦的醒酒汤,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临川先生便是王安石王大人,王俊民却因为考前的那番流言怀有芥蒂,皱眉道:“这岂不是让临川先生难做?”

    “无妨,康侯你是有真才实学,之前是有人故意传言害你,这一下倒是有了上天注定的意味,倒是能被传为美谈。”初虞世不以为意地说道。他的视线落在了一旁打开的文具漆盒内,正好看到了那枚让他印象深刻的玉翁仲,不禁不满道:“康侯,你怎么还留着这玉翁仲?你上次差点被烧死,这次又差点被流言害死,就差一死表清白了。这读书人最看中的就是名声与性命,你两个都差点丢了,难道还不是这玉翁仲带来的厄运?我看,还是扔了为好。”

    “……”王俊民捧着脑袋,他还没完全清醒,好友的声音他有听见,但脑袋转得比较迟钝,没法理解。半晌之后,才期期艾艾道:“要不……就还给那家古董店的老板吧……”

    “还给他干吗?让这玉翁仲继续害人吗?算了,你舍不得扔,我来替你扔。”初虞世利落地把那枚玉翁仲捞在手中,决心一定要让好友脱离厄运的阴影。

    “这……”王俊民想要叫住好友的话一顿,不禁扪心自问,难道他真的没有把这玉翁仲送走的念头吗?承认吧,事实上他也觉得自己厄运缠身,只是不想亲手抛弃那枚玉翁仲,不想做恶人罢了。

    所以,他静静地看着好友走出房门,缓缓地闭上眼睛。

    是的,他已经是新科状元了。

    好好睡一觉,再睁开眼时,他的人生,就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初虞世其实更想把这玉翁仲直接砸碎,但他也怕这邪门的玉饰会缠上他,所以出了王家之后,他便找了个巷子的角落,随意地把玉翁仲丢掉了。

    待初虞世哼着歌走后不久,一个身穿秦汉时期黑色绕襟深衣的男子,走到这里停下,弯腰把那枚玉翁仲拾了起来。

    他轻轻地用手拂去玉翁仲上面沾染的尘土,看着它身上又多出的裂纹,深深地叹了口气。

    “痴儿,汝为人挡灾,却被误认为不祥之物,真是何苦来哉……”那男子似是对着玉翁仲说话,又似是喃喃自语。片刻之后,却忽然抬头往巷口某处看去。

    空无一人。

    果然是他多心了吗?

    五

    公元2013年。

    “哎呦喂!差一点就被以前的老板发现我们在偷窥了!”医生大喘着气,刚刚经过一次空间旅行的他干脆整个人躺在了哑舍的地板上,整个脑袋都是晕乎乎的。

    “幸亏罗盘来得及。”陆子冈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但还是站起身捞了两瓶矿泉水。

    医生起身接过一瓶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这才有了精神,嘿嘿笑道:“古装的老板啊!这还是头一次看到,上次我们穿越到唐朝压根都没见到老板。”

    “以后要注意,老板可是一直都有记忆的,若是对我们有了印象,说不定历史就会出现分岔路,我们的罪过可就大了。”陆子冈不厌其烦地叮咛道。

    “知道知道。”医生随口答应道,对他来说,失踪的那个老板才是真正的老板,古代的老板并没有关于他的记忆,还不算是他的朋友,“对了,刚刚老板拿着的是什么东西啊?”

    陆子冈的眼神很好,回忆了一下,便道:“应该是那枚玉翁仲。”

    “玉翁仲?”

    “是的,我还记得我前世在哑舍时,老板曾经跟我聊起过。那枚玉翁仲本是汉武帝随身所配的辟邪之物,后来辗转流传,虽然裂纹处处,却不似普通玉饰那般会被邪物所占,依旧可以保护主人免于厄运。”

    陆子冈喝了一口水,继而喟然道:“但可惜的是,每个拥有那枚玉翁仲的人,都认为是它带来的厄运。老板每次都会事先说明有裂纹的玉会招来邪物,但每个口中说着不在乎的人,每每都会遗弃它。人都是这样的,永远都看不清楚真相。看街上那些人的服饰,应是北宋中期,玉翁仲那时的主人应该是个状元。啧,扔了玉翁仲之后,没两年就狂病大发死了。死后还被人诬陷与青楼女子不清不楚始乱终弃,最终怨鬼缠身,丢了性命,声名尽毁。真是可惜了玉翁仲为他产生的那么多裂纹。”

    当年的陆子冈是天下顶尖的琢玉师,自然对玉器极为喜爱,一回忆起那枚遍体鳞伤的玉翁仲,陆子冈就难免被前世的怨念所影响,语气中充满了不忿。

    “啊?那老板怎么不对客人说实话啊?”医生表示不解。

    陆子冈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卖块破玉,还舌灿莲花地说这玉可以挡灾,不把你当奸商?傻子才会信吧?”

    医生表示他信,兴奋地站起身四处打量:“在哪儿呢?这玉翁仲这么好的东西,我也想要啊!”

    陆子冈拧紧了瓶盖,勾起一抹讥讽的笑容,淡淡道:“谁知道呢!也许是在哑舍的某处……也许它现在还在不同的人手中流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