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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蓝星和常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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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的看来也是个比较心善的人,他叹了口气对常胜说:“常公子既然没钱,按理本店是不能接待的。可是现在天色已晚,若把公子撵出去未免不近人情。既然公子是来京看长辈的,想必不会拖欠店钱。今天就暂且住下,明日公子进城见了长辈借些银两会账就好。只是本店本小利薄,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公子需将这包裹押在本店,等公子会账之后再还给公子。”

    “那可不行,这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宝贝不能离身,要不我给你写个欠条。”

    周围的人闻言纷纷指责常胜:“你这黑大个真不懂事,人家掌柜的为你着想你还不领情,没钱住店典押物品这是规矩,人家又不要你的。还传家宝,谁会把传家宝背在身上到处跑哇。你还是听掌柜的把包裹压在客栈吧,不然的话,你今晚就得睡到野地了。”

    常胜一听又急又怒扯开布包喊到:“真是传家宝,你们看。”

    蓝星仔细一看只见常胜手中是一杆丈八钢枪,只见这钢枪通体纯钢打造,硕大的枪头像一把短剑竟然长达两尺有余。枪尖光华四射犹如一道闪电般夺人二目,两道血槽从尖端通到吞口处的虎嘴里,那枪头的两侧开刃极为锋利,从蓝星的角度来看,只看见开刃处闪着一点星芒。

    这杆长枪的枪杆上用错金工艺刻画着复杂的金色花纹,那工艺精湛到了从表面看这些花纹像是长在枪杆上一样。在那长枪的尾端一一直一尺长的菱形透甲锥,这透甲锥一看就是锋利异常,现在长枪被常胜戳在地上,常胜都没用力这长枪底端的透甲锥竟然已经有一小半陷进地上的青砖里。更为让人瞩目的是这长枪的枪缨竟然是明黄色的,要知道这个颜色可不是一般人敢用的。

    有道是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其他人看这杆长枪只是看它漂亮,而蓝星看这杆长枪却知道这绝对是一杆上阵杀敌的神兵利器。这长枪从头至尾无一处不是为杀人而设计,就连粗大的枪杆也是可以当成棍棒横扫千军的。蓝星虽然没有把长枪拿在手中,但也知道这枪分量不轻,再看那血槽中黑紫的颜色就知道,这杆长枪在当年定是饱饮敌人的鲜血,否则不可能是这个颜色。

    蓝星对这个常胜起了好奇之心,决定帮帮他。

    “掌柜的,这位兄的店钱我出了。拿去,饭菜尽管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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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嘞,谢谢这位公子,您二位满座饭菜这就上来。”

    常胜连忙道谢,蓝星摆摆手说:“天下游子皆兄弟,互相帮衬是应该的。常兄可否让小弟见识一下你家的传家宝。”

    “这个自然,只是这长枪沉重兄弟要小心。”

    蓝星接过长枪掂了掂,这枪果然够重蓝星估计至少有百斤左右,能用这杆长枪的必然是天生神力之辈,否则别说是上阵打仗光是扛着就够累人的了。蓝星仔细看着这枪,终于在枪缨掩盖处发现一块用黄金制成的铭牌,那铭牌用的居然是龙纹,铭牌上刻着三个字“常遇春”。蓝星心中一动,对常胜的身世有了些揣测,他把长枪包好还给常胜。俩人边吃边聊。

    “常兄到京城找谁?”

    “哦,找一位兄长,他是在互补当值,我想通过他在户部谋个差事。”

    “不知令兄尊姓大名?”

    “嗬,说起我这位兄长祖上是很有名的,刘伯温你知道吧?就是他家先祖。从前我们两家关系莫逆,只不过后来相隔甚远走动的少了。我也没见过我这位兄长,我娘告诉我他叫刘冷。”

    常胜这样一说蓝星心中的揣测更加笃定,这常胜八成是常遇春的后人。说起这常遇春那可是大明开国元勋,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常遇春、字伯仁,南直隶凤阳府怀远县(今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元顺帝至正十五年归顺朱元璋,并成为先锋大将,力克强敌,曾经说自己能率领十万大军横行天下,所以又有“常十万”的美誉。大明立国之后官至中书平章参赞军国重事,封鄂国公,洪武二年率师南归途中病死在柳河川(今河北龙关县西)军中,被朱元璋追封为开平王。

    关于常遇春的死有很多猜测,因为常遇春死时才四十岁,之前也是能吃能喝,突然暴毙自然让人心生疑惑。再加上后来朱元璋大肆屠戮开国功臣,不能不让人对常遇春之死的真正原因心生猜测。要知道大明开国武勋中排在第一位的魏国公徐达,背上长了毒疮,不能吃蒸鹅,但是朱元璋就是赐给徐达一只蒸鹅,徐达知道这是朱元璋要杀自己,为了保住全家只得含泪吃光。当晚,徐达就毒发身亡。第一武勋都是这个待遇,做为第二武勋的常遇春的死想不让人猜测都难。

    “常兄,小弟冒昧请问常兄祖上可是开平王常公?”

    “是啊,你咋知道咧?”

    “呵呵,小弟看见常兄的枪上有铭牌刻着尊祖的名讳。”

    “哈哈,小兄弟真是细心,不过老常家到了我这辈就不行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跑到京城来。小兄弟怎么称呼?我看你也是习武之人吧?”

    “小弟蓝星,练过几天功夫和常兄是比不了的。”

    “哈哈哈,你太过自谦了,就凭你你能轻松的拿起这杆枪,我就知道你功夫不差。”

    俩人边吃边聊,大部分是常胜说蓝星听,不过俩人的关系倒是亲近了不少。吃完饭之后,俩人一前一后回房休息。蓝星打开房门走进屋内正要关门,却见常胜也走进屋中。

    “常兄难道没让伙计准备客房吗?”

    “那么费事干啥,咱们兄弟相遇又投脾气就住一起算了,还能省钱呢。”

    “这个,小弟不惯和别人同住。”

    “哎呀没事的,哥哥我除了脚臭了些之外,身上还是很干净的。我已经让伙计送热水来了,等我洗完脚就不臭了。”

    还没等蓝星说话,常胜已经坐在床上脱下靴子,房间内霎时飘满臭鱼烂虾的味道,蓝星连忙跑到屋外扶着栏杆干呕起来。

    “蓝兄弟对不住啊,哥哥这就开窗通风。伙计,赶紧拿热水来。”

    蓝星眼见着笑呵呵端水进屋的伙计,嘴歪眼斜扶着墙走了出来,那样子很像被人轮了好几遍。蓝星不敢进屋了,他对常胜说:“常兄就在这间屋里休息吧,小弟去隔壁。”

    常胜也知道自己的毛病连忙答应:“蓝兄弟,你就在隔壁啊,不然明早起来哥哥找不到你。”

    “常兄放心,小弟就在隔壁,常兄早些休息吧。”

    蓝星不想和常胜住一间,也是有原因的。因为蓝星没钱了,下山时所带银两本就不多,再加上给常胜付账,荷包就见了底。不过蓝星丝毫都不耽心,京城附近富人可是不少,弄点金银不算什么,这就叫劫富济贫,是替天行道。夜深人静,客栈内一片安静。蓝星换好夜行衣用黑布蒙面,悄悄打开窗户纵身越出窗外。他不走都不行,不走也睡不着,隔壁的常胜那呼噜打得山响,估计这一宿这一层的客人们都睡不成了。

    蓝星借着星光在黑暗中疾奔,没用多久就发现远处有灯火闪烁,等来到近前一看却是一大片庄园。

    “看样子这家挺阔,就他家了。”

    蓝星寻个僻静处纵身一跃,就像一只狸猫一样蹿上了高墙,他蹲在墙上辨别了一下方向之后,唰的一声顺着墙内的大树来到院内。他小心的搜寻,每到一处房屋窗外先是侧耳细听,听见里面有呼噜声就马上离开。终于,他摸进了一处像是书房的房间内小心地翻找。终于在一个柜子中发现了白花花的银子,蓝星连忙把银子揣进怀里。经管银子不少,但是蓝星只拿了百两左右。他又不是真正的贼,够花就行了。再说给人家连窝端了势必会引来官府查案,虽说不怕但是蓝星可是有大任在肩的,他可不想因小失大。

    就在蓝星准备离开的时候,房门前却亮起火光,只听有人再说:“唐先生回来了,夜宵已经准备好了,先生现在用吗?”

    “送过来吧。”

    蓝星连忙躲在暗处,屏住呼吸。槽糕,第一次劫富济贫就被人家堵在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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