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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成海峰的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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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一位深山老猎人能看到这一幕的话,也许会说上一句:好没脑子的娃。

    与老虎赛跑,越是平坦大道,越是能让死亡临近自己。

    只是此时的常花,哪有那份闲心去思维,都是本能。

    他想拐个弯,是身与力行,完全出于意识。

    他感觉老虎要扑他,就狼狈的向林中侧向卧倒,滚去。林中密集坑洼随处,在枯枝烂叶的遮掩下,深一脚,浅一脚的,让他再次向着还算平坦的地方,奔跑。

    总之看着如嫩相小生的他,长得比女人还像女人。但不是,也是国术系出身吗?跑起来,还真不慢,快大半个夜晚,一直在逃,而老虎也有刃性,不吃到食物不罢休一样,紧追不舍。

    可能感觉到食物快气力有些不继了,老虎扑腾的就更欢了。

    常花不知道第几次扑倒了,硬坚的石头锋芒,膈在他的左肋下,不自觉的咬牙吸了一口冷气,也让浑身裸露在外的地方,凉风习习。

    老虎前伸虎头,冲着他一声虎啸。

    常花双臂撑着身体向后退。

    老虎慢慢跟着移动,像是在玩弄着即将入口的食物,也许这就是丛林法则中的一项,进食前的乐趣吧。

    常花咬着流血的嘴唇,就是不能说我要放弃,绝不能!

    就在老虎张开血盆大口,隐藏在附近某处的武警要扣动激光射线时,另外一位直接压下了他的枪口。

    随后一道迅若如风的黑影,在两人的瞳孔里隐隐约约的出现,到飞离地面,冲向要择人而嗜的老虎躯体上。

    硕大的拳头,健硕的身躯,这是以人类的整体感官去形容,但是在虎躯的比较下,还是瘦小的视觉感。

    然而李憨在奔跑,到跳跃,再到伸出硕大的拳头,迎向老虎的头部时,仿佛能听到一种风裂声,是速度力量,达到了一定的极限,给人的假想声音。

    砰!

    李憨的拳头结结实实的砸向老虎的头部,发出一声响动。也砸飞了与他身体不成比例的大物,同时老虎也痛嚎了一声。

    老虎被抛得很远,落地滚了圈,等四腿蹬地站起来后,摇了摇虎头,可见这一拳虽没有实质的伤害,却也擂的不轻。自然,一拳后的折返力量也不小,直接让李憨的身体,狠狠的砸向了常花的左侧。

    李憨一摆腿,整个身影瞬间便站了起来,走到了常花的身前,挡在了他与老虎的中间。

    常花张开嘴,翘了翘嘴角,是疼的,但是眼神看着这个紧紧认识一天一宿的高大身影,露出了感激之色,有些呼吸不畅的说了一句谢谢。

    李憨回头淳朴的一笑,本想说能结交你们,很高兴。只不过自小到大,总认为自己是渔户家的孩子,说好听的话还有些放不开,就变成了,“昨晚的酒,很好喝。”

    常花是农村的娃,生活在大城里的孩子,看着秀气,心思却细腻,听后爽快的说:“下次接着喝。”

    他的意思是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在以后更是战友了。

    李憨也不知道听没听出来,但是他很高兴,从鼻孔里嗯了一声,转过头。

    老虎歪着虎头,虎目闪烁,如果用童话的声音来形容,像是在说,你让开,我要的是他。

    然而丛林法则就是这样,强者纵然不成王,但是麻烦俩字,永远不会出现在强者的字典里。

    在四双目光里,老虎转身沒入山林,让负责常花的两名武警彻底放下了心。

    月光很美,也温柔,更代表着黑夜里的视线。两人也能清晰的看到那位壮硕的身影,同时也能看清楚,那满身留下的痕迹,都说明着这名新兵经历了很多打斗,同时也明白了,这是一名没有丛林知识普及的人。

    只是,想想也是,在他们眼里还是小弟弟的雏儿们,哪会有荒野历练的经验。

    所以说这四名武警兄弟,一路上,心都是警惕的,不比新兵们轻松。

    然而相比较之下,有的武警兄弟就有些轻松写意了。

    这是另外两名武警兄弟的亲身感受。

    他们从昨日的凌晨,到今日的凌晨,早就没有了惊讶,有,也就剩下佩服了。

    做为今天的武警,面对着那些心灵扭曲的高科技,与冷血著称的罪犯,也会经常深入丛林作战,所以对于荒野,也是一项高度普及的作战科目。

    有着多年丛林围捕经验的两名武警兄弟,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可能就是擂死他,也不会相信,这个二十岁左右的新兵,在丛林里,走的会如此轻松,几乎从开始,到现在,连一个跳槽都没有遇到。

    这可不是幸运,如果非要形容,就是年轻人已经把自己融入了大山林里,他想遇到猛兽,必然会遇到,不想遇到,就不会相遇。

    对,就是这样的感觉,出现在武警兄弟的想法里。

    人要有天分,至于天分里,还含有多少故事,就不是言语所能表述的,因为很多感人的故事,也许就是笔尖上的节奏。

    人要看外表,也就是卖相,因为卖相好的人,天生就有资本,至于利用不利用,想开想不开,是各人的内心。

    黄浦无名这人很冷,也很帅,是那种酷酷的卖相。不同常花的嫩相,不同莫言的浮夸,更像是一名天生的孤僻人,仿佛在他的身上看不到任何七情六欲的假感。

    之所以说是假感,因为是人便有情。

    黄浦无名选择的行走路线很特别,这个特别是他不同于常人,会选择视线清晰与开阔的荒野路线。

    黄浦无名选择的是阴暗的边缘,既能看到光亮,辨别方向,又能在黑暗中,隐藏自己。

    毕竟这时是夜晚,又是荒野区,再有经验的猎手,也会迷失方向。

    好在,他的身上有感应装置,也是两名武警轻松的理由,因为他们只需要按照指定的方位行走,新兵就不会走出他们的视线。

    一路上,从凌晨,到白天,再黑夜,即将一个轮回的时间里,两名武警轻闲奔走时,会讨论很多。只是现在讨论的,大多数是一名问,“你说谁会第一个赶回他们的军区?”

    另外一名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我们了。”

    荒野区不是一处好地方,散散心,爬爬山,有一个好心情还可以,时间要是长了,会腻味的。

    很显然,两名可不是第一个结束任务的武警。。因为,有两位已经在军区的招待室里正襟危坐着,也不是好心情,耳根就更不清静,虽别出有因,但是被新兵下掉武器,怎么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不光彩的还有那位喝了不少酒,把指挥权早就交给了数控中心指挥员的支队长。

    总之在两人低头不吱声。支队长一口一个,熊样中,时间过去了很久,直到一声关门声以后。一名终于叹出了一口气,说道:“这回咱们兄弟可有名了。”

    另外一名苦涩的点点头。

    许久以后,一名由衷的感慨了一句:“别说,这熊小子,还真他妈强,这一脚踢的,现在还隐隐发疼。”

    另外一名猜测说:“应该达到了国术级的小宗师,怪胎”

    一名不平衡的说道:“要不是咱们兄弟···”

    另外一名打断道:“别说了,打不过就是打不过,给自己留点尊严吧。”

    一名还想说点什么,只是另外一名直接躺在了几把横椅上,一天一宿未合眼,让他假寐了起来。

    一名摇摇头“可恶的小子。”

    …;…;

    我要有两把枪,一把背着干仗去,一把留在家里摆着看。

    很小的时候,那些看过警匪战的孩子们,都会有这样相同又相似的想法。

    莫凡自然也会有,不是来自剧情,是来自传说。

    那时想的幼稚。

    现在活的幼稚。

    莫凡也有不同样的见解,就是小爷这叫潇洒。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简单点的叫买单,不管是物质,还是行为,都要有一个买与卖的过程,也有一个好与坏的分割线,有些人会说好,自然也会有些人说坏,这就是得到与失去,也可以复杂说——卖相。

    赢得了别人的好感,你赚了。

    得到了别人的品头论足,你赔了。

    莫凡活的很明白,只是现在却因为一时兴趣盎然,就打劫了两名武警的枪支,一把背着,一把用于赶路,一张嘴直嘟囔着:

    赔了,赔了。

    两把元能式枪重量可不轻,应该有五十公斤左右,只不过莫凡嘴里的赔了,不是说的重量,因为就是一百公斤,以他的力量,也能健步如飞,而是有些心情郁闷,仿佛感觉到是自己把两个免费保镖给解放了般的那种心情不爽。

    莫凡一手攥着枪杆,仿佛那重量毫不影响到他,一边迈步不停的走,一边用枪拨开荆棘拦道。只是在他的行走中,能改变他方向的是那双耳朵,而非眼睛。

    莫凡走路很随便,一百公理在他感觉,就是老太太穿针引线,虽然奶奶眼花,但是孙子不眼花啊,轻松着呢。

    莫凡表情看着,始终像是自己在找着乐子玩,其实是在打发行路时的孤单寂寞,也是他经常惯用的行为,就是只有自己的时候,也不能孤单喽。

    这样平静的心情,在这里得用实力来说话,来征服这片荒野区。不要以为荒野区,战斗力是唯一,其实能读懂得荒野里的各种气息讯号,才是真正的征服。

    星星隐了,月亮也收敛了光芒,剩下一个轮廓,虽夜色未褪,却也即将晓明。然而在这个黑暗物种既要收尾的觅食时间里,忽然间响起了一道有节奏的嚎叫声。

    在声音中,莫凡被惊起了精神,心下敢定,这是狼嗥,不是一只平常狼的狼叫,他听过很多种狼嗥。自然明白能把叫声嚎得有节奏调的狼,一定会是首领狼在发布着命令,或者说会有一群狼。

    在这个时候,有了这道声音,又处在新兵任务中,莫凡把所有思维联系在一起时,就不难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只是他摇了摇头,继续赶路,因为想到了有武警护航,应该不会有什么人,会有危险。然而没等他走出几步,耳朵便轻微动了一下,然后他的身影便向狼嗥的方向,蹿去。

    莫凡翻越了一座不大不小的高山,却正好是另一座高峰的半山腰,虽距离和夜色让视线有些模糊,但也看到了黑影蹿动,有大约百头的成年凶狼,围绕着一个山洞,而山洞口也躺着为数不多的狼,应该已经死亡。

    狼与其他猛兽不同,所以称为凶兽,用跗骨之蛆形容很贴切,就是说它不狩猎到目标,是不会罢休的,这也是很多军中将领,总爱拿狼性来形容他的兵,也会有人拿狼心来形容一个人。

    莫凡观察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向着山的另一方移动,因为他要找到一个好的地理位置,能更好的观察狼群位置。

    想到打散狼群,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击必杀。

    狼群的首领狼,就是狼群的中枢,也是力量与智慧完美融合的物种。

    但是想要找到首领狼,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在这片山脉起伏坡度明显,会有一个好的侦查点。

    莫凡眼睛不离狼群,也知道要尽快找到首领狼,不然天亮代表的不是光明,是狼群的疯狂攻击,这就是智慧后的狼性,会疯狂。

    莫凡可能想到了那张纸条,心里暗骂了一句,什么狗屁淘汰任务,这完全就是人心和智慧的考核。

    如那张纸条上的一句话:

    做为一名“新”《兵》,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任何事情,都应以服从为天职。

    莫凡隐约的猜测中,兵与新兵的区别如符号一样,表达的是不同意义,最少在他们的眼里还不算兵,所以他能曲解为:

    做为即将成为兵的人,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应该深入明白兵的意义。

    莫凡自然能知道,兵是器,既能杀人,又能救人。

    尤其是纸条上的新与兵,为什么分开?又用不同符号特别标注?如果最后一句话,这样说呢?

    想要成为一名兵,先理解兵的含义,之后才是兵的天职,因为你们不是兵,是可能要成为兵。

    然而聪明的人,不只有莫凡一人。

    但是笑的人只有一人,在数控中心里,莫名其妙的咧嘴笑了。

    成海峰如果能把心里想的说出去,绝对是这道声音:“好,不愧是我点名的种子兵。”

    只是他并不知道,他特意让人留的纸条,那些含糊其辞的字,会让人给分析出来。

    他只知道星空战兵,需要先把正义和忠诚放在第一位。

    至于智慧,可能是一个意外吧,或者说是成海峰突然心血来潮的作弄吧,没成想会被人识破而已。

    毕竟只有一个人能懂的文字,可不叫文献,叫胡言乱语。

    但表达的意义,却是成海峰的内心,想通过这种人心考验,杜绝再从星空战兵里,走出叛徒,成为国家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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