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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少年梦,不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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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凡回到宿舍,打开门,眼睛迷茫了一下,之后露出一个笑容,是道歉的意思。他一边笑着退出房间,一边说了一句不好意思。等到关门的时候,看到门上的数字…;…;802以后,眼神迷惑了一下,手也停顿了一下,便瞬间推开门,大步的走了进去,在目光中稳稳的确定了,正对门口的那张床,床头旁的行李厢就是自己的。而另外两张床,显然是在早晨出去集合的时候,新安装的。

    莫凡是走后门来的,这不用多说,不然以他私自退学这一条,这里就已经没有了他的位置,也更不可能来到这里。

    莫凡是前三天,就已经来到了这里,住在了这间新兵宿舍。

    莫凡本以为房间就一张床,自然就归属一人拥有。

    只是······他想多了。

    莫凡露出一个自认为随和的笑容,看着房间里多出来的三个人,亲和的招呼道:“你们好,我叫莫凡,是天蓝星人,不过我喜欢叫它——地球。”

    “你好,高手哥,”这是一个嫩相小生,在看到莫凡时,就仿佛很兴奋,不过在之后的自我介绍下,有些腼腆:

    “我叫常···花。”

    随着他的声音,莫凡意会的一笑,而在常花的对面是一位身材魁梧的青年,面相有些憨厚,听到他这样羞涩的声音,也不自觉的好好瞅了一眼。

    仿佛很受打击,常花声音变大,利索的说道:“我来自天蓝星的一个小农村里,不过在星空大学···我是学哥的学弟,一直都很崇拜你,尤其是你拳揍霸王龙的那一段视频,我到现在还保存在微端里。”

    说着,常花像想起了什么,走到门口向外望望,关上门,神秘兮兮的从包里拿出微端来,在蓝光闪烁下,一个微端星影机出现在三人眼里。

    魁梧新兵眼里惊讶一闪而逝,问道:“你是怎么带进来的?”

    常花往床底下一压,呵呵笑着说:“这你就别问了,不过以后你要是想联系谁,随时使用,但是前提必须有我在,才可以联系哦!不然通讯信号的频率会被这里的主脑逮住的。”

    魁梧新兵嗯了一下,看出了,他很高兴。

    莫言也笑了一下,走到自己的床上,一仰而躺,随着接下来的憨厚又简短了事的介绍中,也知道了他的名字,不轻不重的给了一个评价,人如其名,叫李憨。

    随后,随着莫言靠在床头上,打开书静静的看着零渡测想里的条条理论创新型的星学说时,宿舍里也陷入了平静中,而李憨也在介绍完,就不在言语,坐在床上看着玻璃外的野区景色。

    像是不想新兵的第一天,就如此平淡度过的常花,起身把宿舍里唯一的小桌子挪到几人床的中间,从包裹里拿出一些农村的土特产,一样一样的摆在小桌子上,最后拿出两坛纯粱酿造的白酒,是很复古的坛子,就连标签都没有,不过在他把封泥打开以后,瞬间满屋生香。

    莫凡睁开眼,嗅着鼻子,先是看着酒坛子,在看向常花,说道:“纯粱酿?”

    常花点点头,回道:“二十年份的。”

    莫凡走过去,坐在李憨的床上,因为这个位置正好能伸手摸到酒坛,他小心拿起,看了一圈,惊讶道:“怎么会没有商标。”

    常花解释说:“这是我爷爷留着自己喝的。”

    莫凡眼睛光芒一闪,好好的看看常花的五官,等到眼睛弥漫着熟悉的轮廓时,他恍然的笑道:“臭鼻涕!”

    常花楞住了,痴痴的问道:“你是?”

    莫凡摆了个挺正经的做派,说道:“你莫凡哥哥。”

    莫凡像他使了使眼色。

    常花仿佛没看见,脸怔忡后,惊讶的喊道:“你是狗子哥!”

    莫凡脸一垮,眼睛一眯,阴阴的说道:“臭鼻涕,用哥在给你找一个喇叭不?使劲的广播一遍吗?”

    常花想到了,这可不是一个好称呼,捂着嘴,最后松开,不满的说道:“你不是也叫我臭鼻涕呢吗?”

    莫凡翻了个白眼,又给了他一个我服了你的眼神,便拿起了酒坛,随口便问:“偷了几坛?”

    常花想说什么,被偷字咽了下去,换了一个洋洋得意的表情,说:“这是爷爷无私奉献的,不是我偷的,说是等熟悉了军队,就送给领导,联系联系,那样的话,即使选不上星舰兵,也好能奔一个好一点的公职位置。”

    莫凡放下酒坛,推到他身前,不高兴的说道:“让你送礼,那你怎么还打开了?”

    常花又给推了回去,回身拍了拍他的行李箱,笑得很自信。

    莫凡意会的笑了一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在常花拿出喝酒的杯子时,他招股了一声“兄弟”,自然是对李憨的称呼。李憨人虽魁梧,但是有些沉默,总是看着窗外出神,在听到莫凡的声音后,回过头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用淳厚的声音说道:“我不会喝酒。”

    常花随口就言道:“喝过了就会喝了,我和狗子哥就是这么过来的。”

    莫凡也搭上他的肩膀,怂恿道:“大家以后就是一个寝室的兄弟了吗?”

    李憨有些意动,最后说出了他担心的事情,常花听后一笑,解释了一句,说:“你没听总教官说吗,明天才开始嘛,今天···就当是我们的一场相识酒,怎么样?”

    李憨想想也是,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打开了自己的行李箱,然后在两人惊叹的目光里,一样一样的取出小包装的食品。如果说先前常花取出的土特产是秋季的大丰收,那他拿出的就是大海洋大世界,琳琅满目的生鲜干,掏出了一大堆,不得不让两人惊叹的是,几乎每一样都不带重样的,也告诉了两人,他的家乡住址一定会在海岸城市,因为一个人再喜欢生鲜干类小食品,也不可能在超市里搜罗得如此齐全,同时也告诉了有一些地理常识的人,只有秦元星那无尽的海洋里,才会盛产如此品类繁多的生鲜食品。

    有酒有菜自然有了笑声。

    虽然一开始李憨喝开杯酒得时候,有些不自然,一杯三两的酒,纯酿的高烈浓度,被他一口而尽,闭着嘴憋了好半天才张开,吸了一口长气,有些像红脸关公一样,略失豪爽的用真诚声音评价道“不好喝。”引发了两人开心的笑声。同时,三人都是年轻人,喝酒除了第一杯以外,剩下就是百无禁忌,图个快乐嘛,三人中年龄最小的就是常花,今年十九岁,最大的莫凡已经虚岁二十二了,而李憨正好在两人中间,二十岁,不过看着他的面相和身影,反而是属于最成熟的那一个人,尤其是身上淳朴的韵,让人不由自主的去亲近他,且他也不做作,有啥说啥,不懂得隐藏,在几杯酒以后,几乎就漂了,也把嘴中酒的味道,从苦,到难以下咽,最后…;变成了我还没有醉。

    说道能喝酒,自然要属于常花,从小就懂酒,家里也是世代以酿酒而闻名的乡野世家,要不是这一代上边既有哥哥,又有姐姐,不然别说时当兵?就是上学,都如同伟人头顶冒出个问号,能是简单的问题吗?他还记得那年,是童年的时候,整个偏僻的山里,只住着三家人,东边就是他老常家的祖籍,西边是纳兰家的祖籍,而中间自然就是老莫家的土匪窝了,说来三家人也巧了,一家世代从政,一家世代从商,剩下的一家就是世代从军了,好像从来没有打破过这种规律。

    可能常花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故事,虽然脸上昏态毕现,就如同苹果般,像个女人姿态,但他没有一点醉意,笑靥如花的说道:“狗子哥,小时候你可吹牛说自己,一定要打破老莫家世代当兵的例儿啊。”

    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说,不过表情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你不还是当兵了吗?而我才打破了老常家的例儿了,牛掰不?

    而你?

    莫凡不置可否的一翻白眼,没有说什么,端起酒杯与有些醉了的李憨,碰了一下,一口而尽,正儿八经的叹道:“红颜一笑众生醉,小爷一笑,红颜何处去?腻味了,换换口味,来这里找一个军妹,就是我的使命。”

    李憨拉拢着脑袋,伸出手晃晃悠悠的竖起拇指,赞道:“好诗!”

    刚喝到兴点上的常花收起笑容,耳清目明的他,举着杯子停在胸前,腹诽道:“屁!”

    诶呦呦,莫凡虽然喝酒还真不是人家酒小子的跟儿,但是想到从小跟着自己屁股后面,经常跑二十里以外的山区,去看人家小姑娘在小河里洗澡时,哪回不是脸蛋红的跟猴儿的屁股似的?虽然过后嘴里总是说着我不要去啦,我不要去啦,但叫了两声以后,就毫无矜持的屁癫癫跟在自己后边的小弟弟,没想到今天也学会了打击自己。他打了个酒嗝,问道:“怎么?十年不见,学会抹黑哥哥了?”

    常花从嘴里切了一声,玩笑的问了一句,“对了,嫣然姐姐呢?我记得你小时候总是说长大了要娶她呢?”

    娶当然要娶。只是莫凡没有说出口,脸上笑着,脑子里却出现了两道女人的身影。

    一道霸气,大方——在那年他走进中国新都的生活记忆里,女人的声音总是频繁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一道清冷,高贵——童年的时光,太过于珍贵,又怎能敢忘。

    莫凡喝了口酒,思绪收敛,看着两人都望着他,漫骂了一句,举起酒杯,三人再从新来过。

    年轻人嘛,喝酒是无谓的。

    畏在那些以酒来卖弄虚荣的人们,其实吧,拨开了她们华丽的外衣,也不过是撑着狼狈的身体,在强颜欢笑的说…;…;男人有罪!

    两坛四斤酒,没有挡住年轻人的心,也许他们可能喜欢了酒后的畅所欲言。

    要醉,要醉,醉了才知悲与欢。

    也许有些人就算喝睡了,依然不会露出心声。

    但这一刻…;…;莫凡用手狠狠的一拍桌子上,嘴里含糊不清的大声说道:“我要当最强大的兵!”

    常花带着迷离的眼神,煞有其事的点点头,豪气的一挥手,说道:“等着,等到那天,我们一起打遍三国无敌手。”

    第一次喝酒,李憨从醉态中仿佛清醒了很多,撑起趴在酒桌上的身体,懵懂的问道:“最强大的兵?是什么兵?”

    说完倒下再睡。

    莫凡恍惚像失去了枷锁,回到了新生,迈着蹒跚的步伐,张开双臂,在房间空旷的地方跑了一圈,嘴里喊道:“我要飞渡星河!”

    飞渡星河喽!

    好熟悉的声音。

    恍惚中

    画面回道曾经,那是一条山间小道上,三个幼龄的小小少年,可能小女孩要稍微大些,两个男孩一个虎头虎脑,一个含羞的秀气男童,嘴里焦急的喊道——等等我!

    那时虎头虎脑的小少年,就是向着山上跑,双手张开,说过同样的声音。

    他跑时张开双臂——我要做最强的兵,比我爸爸还要强!

    他抱着挣扎的小女孩——嫣然姐,我要娶你!

    他站在山顶——我要飞渡星河,成就永恒的传说。

    有些面孔可以忘。

    但有些声音一辈子都忘不了。

    可能脸会发热,过后也会握着拳头,做些幼稚举动。

    但心中所想,要永远比故事还要永恒。

    那就要做到。心要永久的发热。

    ————少年,都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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