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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有了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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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旦正在想事,被小堂倌这样一叫,吓了一跳,忙看着他,知道他有新线索了。

    “小兄弟,你爸爸是不是也背着一个同样的百宝囊?上面也和你的一样绣了个字,不过他的包上绣的是个’胜’字,对不对?”小堂倌也是一脸兴奋,又是一脸期待。

    为什么呢?这热心的人啊,如果能帮上一个人的忙,那就像心里了却了一件事,通透、舒服。如果忙的帮没有帮到底,心里怎么都没那么舒畅。

    “对呀!”苟旦一拍脑袋,“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么明显的特征!”

    苟旦的百宝囊和他爸爸的百宝囊都是寻常款式,村里大部分人都是从依山镇上的买的。经常大家一起出去打猎,难免会混淆。他妈妈就用黑线在百宝囊右下角的显眼位置绣了他们的名字。他的是个“旦”字,爸爸的是个“胜”字。

    这样一来,苟旦就确定了爸爸曾经来过金山镇,进镇金堂打探过,更加确定爸爸没有进鬼狱森林。心里一下子明朗起来,这几天压在他心上的阴霾终于散去一大半了。只要不进鬼狱森林,凭他爸爸的能力和为人处世方法,只要不是遇到特别凶狠的强盗,应该是不会有生命危险了。再说了,强盗一般只抢商队或载有家眷细软的马车,他爸爸就是个普通猎户,身边就一条猎狗大黄,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哪里会能招惹来强盗呢?

    这一兴奋,饭也能吃下了,乐开怀了。

    “你说的那个人正是我爸爸,大概是什么时间来的,能确切点么?”小堂倌说大概十来天前,他又回忆了下,确定是十来天前。苟旦算了一下,从家里到金山镇,坐马车大概十天,如果是走路的话,寻常人是得要四十来天,但爸爸脚力好,估计加上日夜兼程,差不多是这个时间到的。

    三人吃完饭,小堂倌下午还要回镇金堂,就先走了。苟旦和徐村长不急着走,坐在小饭馆商量后面的事。

    苟旦想,这么远的路程,爸爸还在追,说明他肯定有韩迁的确定消息或线索,否则,早就放弃回去了。那韩迁有镇兽石在手,却不急于出手,很有可能是自用。这样一想,好像有线索了。

    “徐大爷,刚才堂倌说南边很乱,是怎么回事?”

    “这些年,野兽越来越多,这镇兽石的价格越来越高。以前呀,大部分村庄凑点钱,还都能买到镇兽石。可最近几年,这镇金堂几乎垄断了镇兽石的进出货渠道后,价格越来越高,起步价都一百金币了。我年轻的时候啊,只要不到十个金币!”说到这里,徐村长气得是牙痒痒,冲着门外的镇金堂“呸”了一声。“还有一个奇怪的事,南边有些村庄的镇兽石莫名其妙就不见了。”

    “是有人抢了还是偷了?”

    “抢了的也有,偷了的也有。我估摸着,就是那镇金堂干的。人口增加,村庄越来越多,镇兽石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但他们那一群贪得无厌、禽兽不如的东西,觉得这速度太慢了,就动了偷抢的歪心思,这样大家就不得不重新购买。”

    “徐大爷,你说那韩迁偷我们村的镇兽石,会不会也是镇金堂搞的鬼?韩迁会不会也是他们的人?”

    苟旦这样想有道理,但徐村长一沉吟,说:“不太可能。那镇金堂不过近几年才兴旺起来的,他们的势力范围是往南边扩。现在还没有精力和迹象会去你们北边。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你们村的镇兽石失窃,与他们肯定脱不了干系。有一种可能,而且是很大的可能,那韩迁应该是自己村里被野兽骚扰,他们又买不起镇兽石或者镇兽石被抢了,才干这么一件事。都是被逼的呀。”

    苟旦一听,这种可能性最大了。既然这样,那往那些没有镇兽石的村庄找,应该是个方向。

    “那南边有没有韩姓村庄?”苟旦问。

    “我到过最远的地方也就这金山镇了。其他事情都是道听途说的。不过要说韩这个姓,很少很少。”见苟旦有些失落,徐村长又说:“不要灰心,你想想啊,那韩迁既然干这事,他肯定不会用真名真姓吧?”

    “对呀,他要是真的是偷镇兽石回自己村,肯定怕人追来啊,怎么会用真实姓名呢!”苟旦明白了。

    两人从小饭馆出来后,并没有直接回徐家村,而是到处打听南边村镇的情况,了解了个大概。

    为了将来赶路方便,苟旦用一个金币在镇上买了一匹青马,脚力不错,天刚入黑不久就到家了。

    徐村长让老伴弄了点吃的就睡了,苟旦却睡不着。他想着,爸爸带的钱不多,那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呢?必须一边打猎一边追人啊。我到了南边的村镇,就往那些屠宰场所寻找就是了,应该可以找到爸爸的线索。心里有了打算,趴到床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苟旦与徐大爷徐大娘告别后,就上路往南边走了。徐大爷再三叮嘱路上小心,苟旦也劝徐大爷带着全村人口尽早转移到金山镇,那刑狼虽然受了伤,但也怕再来冒犯。

    一路之上,虽是荒山野岭,但也风光无限。

    苟旦想着这十几天经历的事情,心里感慨万千。精彩是精彩,可就是太辛苦了,也太危险了,还是待在村里好啊。他开始想起家里的小院子来,每天打猎回来,洗洗晒了,大部分去镇上卖钱,剩下的就自己一家三口吃了。日子虽然不富裕,却是过得清静。

    连着走了三天,一路上没有一处人家一处村庄,餐风饮露,无拘无束,倒也快活。这一天,来到一个小林子,树木稀疏,很是清静。从马上望过去,前面山脚有一处村庄。苟旦见太阳正在头顶,热得很,就不急着赶路,把马拴好,爬到一棵大树上去睡觉。

    连跑了几天,又正值太阳正盛,树林里却阴凉得很,头一沾上树杈,就昏昏睡过去了。没想到这一觉,一睡就是一下午。

    他一觉醒来,一看,青马不见了,再一看身上,百宝囊也不见了,全身只剩下一身衣服。这一下把苟旦急得跺脚,谁这么缺德,马偷了也就算了,毕竟能卖上一个金币。可我身上这百宝囊无非是些寻常的东西,他们拿这个干吗?哎呀,里面还有些钱和肖大叔送的消刃!

    放眼往四周看过去,杳无人烟,这可怎么办?俗话说,望山跑死马。前面的村庄看上去近在眼见,却是远在天边啊。

    小树林不大,苟旦从东边跑到西边也就用了半个小时,还是一无所获,周围又没有人马通过,眼看就要天黑了。如果是过路的人偷走的,那是永远也找不回来了。其他东西无所谓,但消刃却是他的宝贝,无论如何不应该丢失的呀。这一急一悔一恨,又是个把小时,完全没有头绪,这时天已经黑了,肚子也饿得不行。想来想去,只能先吃饱后再想其他办法。远处那小山村里有火光亮起,看来也只有那一个地方去了。